伯特人力资本管理专家 人力资本管理软件-HCM
网站导航

首页 > 管理咨询服务 > 定岗定编定薪 > 薪税优化

  • 薪税优化
  • 薪税优化
  • 薪税优化
  • 薪税优化
  • 薪税优化
  • 薪税优化
  • 薪税优化
  • 薪税优化

薪税优化

咨询命题

2018年下半年,企业薪税管理领域迎来“新政二连击”,且两项新政都将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留给企业应对的时间并不多:


  • 2018年7月:国家颁布社保新规,将社保征收工作统一、明确归属于税务部门负责。这一举动旨在解决过往社保征收力度不足、准确性低两大顽疾。一方面,明确税务部门作为社保征收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观念上重视、执行上借力;另一方面,打通社保数据与税收数据,通过交叉验证发现、查处企业弄虚作假等问题(一级校验)。

  • 2018年8月:国家颁布个税新政,调高基本扣减标准、优化综合所得税率表、增加专项附加扣除……一连串新举措均指向个税减负。但在一系列利好讯息的背后,个税新政预示着中国从注重企业征税的单线模式,开始向企业、自然人征税的双线模式演进。通过自然人依法纳税,可反推自然人收入水平及来源,进而关联印证企业薪税管理工作的合规性(二级校验)。


接连颁布的两项新政,共同作用于一个核心问题:企业合规管理、如实上报员工薪酬。对于过往薪税管理不尽规范的企业而言,自2019年1月1日两项新政正式实施起,很可能面临如下局面:


  • 社保税收两套数据:税务部门统管后,虽然不要求社保、税收两套数据完全匹配,但只要存在明显差异,系统会预警并纳入稽查名单(实发工资与社保基数不一致的做法可以休矣);

  • 虚报在职员工人数:既不划算(虚报人员需缴纳的社保>抵扣企业收入对应的所得税),又有风险(以自然人为纳税单元,归并收入后追溯来源);

  • 现金发放员工薪酬:风险依旧(从自然人纳税收入进行反向追溯,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消费等记录的归总验证),政策收紧(国家正在抓紧强化支付管理体系,窗口期时日无多)


类似上述不尽规范的举措,随着新政推行将为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反之,简单照搬新政的种种要求固然能够保障企业“政策安全”,但同时可能引发的负面效应包括:


  • 企业人工成本显著上升:据估算,千人规模的制造型企业若简单遵守社保新政,人工成本直接涨幅将超过20%

  • 高收入者实收降幅明显:企业高管、核心人才等高收入群体,其工资薪金对应的高收入将直接承担高税负,配套高社保缴纳额度,最终实际到手收入显著缩水

  • 一线员工收入变化不明:一方面,一线员工可享受个税新政的政策红利,个人工资薪金的税负有所下降;另一方面,企业如实申报员工薪金后,个人社保缴纳额度上升。


因此,企业需要“双保险”属性的薪税管理优化方案,一方面确保企业薪税管理合法合规,另一方面确保企业人工成本压力、员工实际收入水平的变化幅度合理。


服务内容


伯特咨询的薪税管理优化方案以“分群设计、惠及整体”为指导思想,通过将企业不同收入水平的人群适用不同策略、分类设计方案,在保障每一类人群利益的同时,实现企业整体薪税管理的优化。


  • 高收入者群体一般是指个人月均收入≥3万元的人群,其优化方案的核心思想是转变企业与个人的合作模式。除了将个人工资薪金转化为经营承包收入这一固有做法外,通过设立个人经营体的方式,将工资薪金转化为经营体收入,充分享受国家对于个人经营体的政策优惠,从而实现高收入者个人税负、企业人工成本管理的双赢结果。

  • 中等收入人群:一般是指个人月均收入在1~3万元区间的人群,其优化方案的核心思想是部分工资薪金转化为劳务输出的收益回报。伯特与合作伙伴一起,搭建起覆盖众多行业、数千家企业的劳务协作平台,企业可在此平台上按需寻找适合的人才,提供劳务工作并支付劳务费用,从而合理控制企业、个人因工资薪金而承担的社保压力。

  • 广大一线员工:一般是指个人月均收入<1万元的人群,其优化方案的核心思想是做活、做强员工福利管理,与员工日常支出有效挂钩。伯特的解决方案中提供一站式福利平台,满足员工购买日常用品(实体商品)、服务(例如体检、缴费)等支出需要。通过改进员工薪酬支付模式的多样化,保障员工收入的消费能力,同时合理降低企业负担。


对于薪税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借助伯特咨询提供的专业服务支持,上述解决方案能够高效得以落实,主要包括:

  1. 梳理企业现有薪酬结构和薪资发放情况,区分人群

  2. 按需优化薪酬项目组成,对接不同解决方案

  3. 落实经营体设置、劳务输出平台管理等专项工作

对于薪税管理基础一般的企业,上述解决方案的落实还需要薪酬管理体系设计的前置性成果,包括但不限于快速搭建标准岗薪体系、优化设置薪酬组成项、薪酬支付标准、支付方式等工作。


附:举例说明社保、个税新政所带来的影响


示例一:某销售型公司现有员工300人,主要是销售人员和职能部门员工。职能部门员工采用岗位工资制,人均月收入水平在 6000~10000元左右;销售人员实行“底薪 + 提成”的工资模式,人均月收入在10000~20000元之间。

原先,该公司为了降低社保支出,采取拆分工资的的支付方式。所有员工都是按照3500元发放基本工资,社保则按照4279元的最低基数缴纳。超过10000元的工资,由员工自行提供发票,以报销形式打款给员工。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政后,该公司按要求将缴费基数提高到月均工资水平8000元,则带来的变化包括:


员工个人统计口径

新政前

新政后

增长量

社保缴纳基数

4279

8000

个人社保缴纳

449.4

840

390.6

企业社保缴纳

1335.1

2496

1160.9


仅就社保缴纳来看,员工层面如果兼顾个税变化,对于不同收入水平的员工实际影响未知。但对企业而言,仅社保缴纳这一项,每月增加的人工成本开支为:

1160.9×300=348270(元) ,意味着300人的中小型公司,每月仅社保支出就要增加近35万元。


示例二:上海地区的某家公司雇佣一名员工张三,约定每月税前工资为10000元。假定新政前公司按照3500元发放基本工资,其余工资由张三提供发票报销,社保、公积金均按最低基数缴纳;新政后公司如实按照10000元工资缴纳社保、公积金并代缴个税,则前后变化为:



新政前

新政后

变化值

个人缴纳公积金

322

700

+378

个人缴纳社保额

449.4

1050

+600.6

个人所得税缴纳

0

97.5

+97.5

个人税后收入额

9228.6

8152.5

﹣1076.1

公司缴纳公积金

322

700

+378

公司缴纳社保额

1335.1

3120

+1784.9

公司总人工成本

11657.1

13820

+2162.9


对于公司而言,新政前后用于员工张三的人工成本直接上涨幅度为18.5%,与此同时张三每月实际到手的工资收入不升反降,且降幅高达10.8%(以税前工资10000为基数)。如果公司出于人才保留的考虑,承担张三到手工资收入的损失,则公司每月用于张三的总人工成本将达到14896元,上涨幅度达到27.8%。  

+86 (021) 6660 0069
总部: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宝华城市晶典大厦4楼

版权所有©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沪ICP备12025008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269号

微信

顶部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专业积累
企业愿景
客户名录
加入我们
职业发展
员工留言
诚邀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管理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战略
定岗定编定薪
绩效激励体系
员工能力开发
人力资本管理
组织效能诊断
选拔招聘服务
人力资本软件
培训与发展
领导力
训练营
体验式学习
大脑引擎
精品课程
资讯分享
原创文章
读书笔记
人力资本数字新闻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