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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个人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下月起调整为1.4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17    浏览次数:

2017年05月17日                           信息时报


  东莞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下月起略增


  □信息时报记者 叶虹 段亚雄


  5月15日,记者从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动性调节系数下月起将从原来的1.3调整为1.4。这意味着个人公积金可贷额度将略有增加。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通知称,东莞市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自今年2月发生变化,个贷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与缴存余额之比)已连续3个月(2月59.54%、3月58.74%、4月58.01%)保持在同一区间(个贷率<60%)。为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职工购买住房的支持力度,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缴存职工的作用,根据相关规定,下月起全市将执行相应的流动性调节系数1.4。


  记者了解到,调节系数从0.6~1.4共分为六个等级,其与个贷率挂钩,个贷率越低,调节系数则越高。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每月向社会公布的住房公积金个贷率情况,去年5月至今年1月,东莞市住房公积金个贷率均保持在60%以上。而此次流动性调节系数调高后,根据东莞市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使用计算公式:职工个人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Y=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B×(缴存时间系数T+收入调节系数I)×流动性调节系数L,下月起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额度将有相应增加。


  流动性调节系数表


  个贷率区间 系数


  个贷率<60% 1.4


  60%≤个贷率≤70% 1.3


  70<个贷率≤75% 1.2


  75<个贷率≤80% 1


  80<个贷率≤90% 0.8


  个贷率>90%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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