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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暂停省外购房公积金提取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7-05-26    浏览次数:

2017年05月26日             三湘都市报 


长沙暂停省外购房公积金提

    5月26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和工作流程。记者梳理发现,新政取消了提取业务申请(审批)书,规定离职后公积金封存6个月后即可提取,并调整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规定已注销房产不计入实际套数。


    据悉,《通知》自6月1日起施行,凡以前规定与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本通知执行。


    离职后,公积金账户


    封存满6个月就可提取


    “为简化办理流程,新政取消了提取业务申请(审批)书。”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提取公积金无需再提供单位加盖公章(财务章)的提取业务申请(审批)书,只需携带身份证、本人银行卡及相对应提取情形的证明资料。缴存在铁路分中心的职工由专管员代为办理提取业务的除外。


    另外,《通知》还调整了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政策。“《通知》取消了之前提取政策中‘本市非农业户籍需离职满2年才能提取,本市农业户籍和外地户籍离职后当即可提取’的规定。”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介绍,新政后放宽了条件,不再区分农业和非农业、本地与外地户籍。新政规定,职工与单位终止与解除劳动关系,均需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6个月后才能提取;符合住房公积金停缴满2年特殊条件的职工,在申请办理账户封存手续后,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为防止职工利用离职提取名义套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通知》规定,离职提取后在原单位开户的,一年内不得以任何形式补缴。


    同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


    暂停省外购房提取


    对于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及偿还住房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的政策,新政也做出了调整。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解释,职工第1套或第2套自住住房均可申请办理此类提取业务,且套数认定以有效房产状况为准,注销房产情况不计。此外,职工因购买、建造自住住房已提取住房公积金超过2次(含)以上的,不得再次以购买、建造自住住房为由提取,同一职工同一套住房只允许提取一次。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也提醒市民,因目前全国未建立统一的房产信息查询平台,异地购房信息没有办法有效核实,为保证资金安全,新政暂停了购房地不在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异地购房提取。  


    ■记者 卜岚 实习生 黄灿


    通讯员 赵洁


    观点


    流程“瘦身”,提取公积金更方便了


    湖南建工置业营销策划部部长周事勇认为,公积金新政简化了提取流程,不再需要审批,节约了提取成本,同时缩短员工离职的提取时间,“影响最大的规定,是取消了公积金提取的申请,流程简化后,为市民合法提取公积金提供了便利。但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有限,没有涉及到购房比例、利率和准入原则等问题。”


    “公积金缴存关系到职工的切身利益,取消了提取业务申请书,可让职工少跑冤枉路,有利于办事效率的提升。”蓝海购腾泽公司总经理伍拼认为,新政简化了办事程序,放宽了公积金的提取条件,是重要的便民举措。


    政策连线


    骗提骗贷构成犯罪,将追究刑事责任


    “利用虚假身份信息,以及虚构婚姻信息等骗提骗贷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为加大骗提骗贷行为打击力度,5月26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官网发布了《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骗提”是指违反长沙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以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骗贷”是指违反长沙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以欺骗手段取得住房公积金贷款,或适用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的。


    “为保障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管理中心发现疑似骗提骗贷行为的,应暂时留存全部原始资料,立案调查,并告知申请人立案事由,暂停办理提取或贷款业务。立案后,管理中心应对骗提骗贷行为进行核查,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长沙住房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表示。


    相关新闻


    高价捆绑销售车位


    麓谷小镇负责人被约谈


    购买住宅必须要同时购买其车位,且车位价格比周边楼盘高出1-2万/个……5月26日,长沙市住建执法局通报了麓谷小镇涉嫌的违法行为,对项目相关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并要求开发商主动联系业主积极协调处理,对于不愿购买车位的业主退还费用。


    麓谷小镇(乐谷园)位于岳麓区尖山路709号,由湖南金尚湖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共18栋建筑。今年4月29日,该项目8号栋住宅开盘,户型为88及94两种。“由于8号栋核定基准价较低,开发商要求客户需购买地下车位才能认购。”长沙市住建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5月24日,8号栋已订购约180套,其中涉嫌捆绑销售车位的房屋达到107套。


    为此,5月25日,记者特意电话咨询了该楼盘销售人员。“现在没有房源,买房必须买车位,一个车位约为6万元,也可零利息贷款购买。”该销售告诉记者,一般楼盘车位配比为1:0.7,但麓谷小镇配比为1:1,所以价格比周边高出1-2万/个,“如果不买车位,购房的均价会高200元/左右,约为6700元/。”


    捆绑销售车位的行为合理吗?对此,湖南三鹏律师事务所律师何晓伟认为,房产与车位是两个独立商品,在达成买房意向时,应分开交易。附加车位捆绑销售的条件,属于不正当的强制消费,涉嫌违规销售。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有权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何晓伟认为,开发商捆绑销售车位和地下室的行为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记者 卜岚


    实习生 黄灿 通讯员 赵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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