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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单方最高限40万元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7-06-15    浏览次数:

2017-06-15                            中国网 


中国网6月14日讯 辽宁省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赵雷14日下午在沈阳市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沈阳市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使用政策新闻发布会上公布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职工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40万元;夫妻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6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赵雷说,此次调整是根据沈阳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体现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的互助性、公平性,满足职工刚性、改善性购房需求。


赵雷介绍,沈阳也将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商品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2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购买存量(二手)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及其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内的(含十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3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内的(含十年),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40%;房屋竣工使用年限为十年以上、二十五年以内,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为50%。对三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不予受理。(秦逸 马慧新)


编辑: 潘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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