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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提高10% 老楼加装电梯也可提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7-09-11    浏览次数:

2017-09-11                 金羊网



■广州市荔湾区周门路14号荔华楼加装电梯今年1月投入使用。 新快报记者 龚吉林/摄影


●月提取最高限额提升至本年度全市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因增设电梯提取公积金只可提取一次


金羊网讯 记者张爱丽报道:昨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支持力度的通知,称为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对缴存人改善居住条件的支持力度,帮助缴存人家庭提高居住水平,缴存人提供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和发票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30%,提高至不超过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倍的40%。


据了解,广州市2016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425元。按此计算,2017-2018住房公积金年度内(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月提取最高限额由原来的4455元/月(7425×2×30%)提高至5940元/月(7425×2×40%)。


通知还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增设电梯,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在实际支付工程建筑费用并取得发票(或收据)后即可提出提取申请。只可提取一次,可提取金额不超过该户因增设电梯而实际支付的工程建筑费用。


据公积金中心介绍,该通知9月8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5年。


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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