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人力资本管理专家 人力资本管理软件-HCM
网站导航

首页 > 资讯分享 > 人力资本数字新闻 > 宁夏:10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宁夏:10月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

2017-9-28                          央广网


  央广网银川9月28日消息 记者9月28日从宁夏回族自治区第103次政府常务会议上获悉,我区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在原有基础上,一、二、三类区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80元、170元、160元。新标准10月1日起执行。


  这是宁夏自1995年首次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工资规定》后,第十二次调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后,我区最低工资标准位居西部第三,全国第十五位。具体调整内容包括:


  一类区:银川市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惠农区由每人每月1480元提高到1660元;


  二类区:永宁县、贺兰县、灵武市、平罗县、吴忠市利通区、青铜峡市、中卫市沙坡头区、中宁县由每人每月1390元提高到1560元;


  三类区:固原市原州区、西吉县、隆德县、泾源县、彭阳县、海原县、同心县、盐池县、红寺堡区由每人每月1320元提高到1480元。


  同时提高的还有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一类区由14元提高为15.5元,二类区由13元提高为14.5元,三类区由12元提高为13.5元。


  据了解,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依法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而以下各项则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如伙食补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等。(记者 杨丽)

+86 (021) 6660 0069
总部: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宝华城市晶典大厦4楼

版权所有©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沪ICP备12025008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269号

微信

顶部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专业积累
企业愿景
客户名录
加入我们
职业发展
员工留言
诚邀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管理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战略
定岗定编定薪
绩效激励体系
员工能力开发
人力资本管理
组织效能诊断
选拔招聘服务
人力资本软件
培训与发展
领导力
训练营
体验式学习
大脑引擎
精品课程
资讯分享
原创文章
读书笔记
人力资本数字新闻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