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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发布2017企业工资指导线 基准线为7%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7-11-01    浏览次数:

2017-11-01                        四川日报


  本报讯(记者 史晓露)10月31日,记者从成都市人社局获悉,近日,成都市人社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布了成都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确定企业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为7%,上线为12%,下线为3%。



  据了解,企业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它是政府根据当年经济发展调控目标,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但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成都市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如何确定的?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指导线是根据成都市2016年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综合考虑2017年全市国民经济增长、社会劳动生产率和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等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来确定的。


  “三条线”具体如何对工资进行指导?


  对于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职工平均工资低于2016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企业,可以在基准线(7%)以上、上线(12%)以下确定工资增长水平。非公有制新兴行业企业可以突破上线(12%)。


  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可以参照基准线(7%)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对于经济效益未提高,但生产经营基本正常的企业,可以参照下线(3%)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不过,生产经营困难、持续亏损的企业,可以低于下线(3%)确定工资增长水平,也可暂不增加工资,但企业支付给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成都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各类企业应依据指导线,结合本企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状况等实际情况,积极组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或主动参与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实现劳动报酬增长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


  为消除不合理的收入分配差距,该负责人表示,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时,优先考虑普通职工工资增长,重点向技术岗位、艰苦岗位、生产一线及收入偏低的职工倾斜。同时,国有企业当年企业职工平均工资未增长,企业负责人及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绩效薪酬不得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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