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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人才不受工资总额增长比率限制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8-04-09    浏览次数:

2018-4-9                                  南京日报


  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公布了《南京市落实支持创新相关改革举措的实施方案》,明确南京将完善创新人才薪酬管理,并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


  中小企业的创新常常受到资金方面的制约,此次出台的《方案》在融资方面提出了不少举措。我市将梳理一批龙头或核心企业名单,鼓励其与金融机构、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实现紧密对接,促成融资交易达成。下一步,南京还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普惠精准高效融资服务,建成“一站式”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此外,依托并增强市科技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功能,我市将强化资本供需双方快速精确对接。


  创新最关键的是人才。根据《方案》,我市将完善创新人才薪酬管理。企业按市场化方式引进的高技术、高技能等特殊人才的协议工资(或项目工资)和符合条件的科技人员分红激励、人才专项奖励及对企业科创做出重要贡献人员的表彰奖励,可在工资总额外据实单列,不受工资总额增长比率限制。


  同时,我市将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引进紧缺或高层次人才。赋予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分配自主权,高校、科研院所对聘用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实践成果突出的优秀科技人才,可自主确定实行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多种薪酬分配制度;市属高校、科研院所对特聘、兼职、课题攻关、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引进的海外高层次创新领军人才,其薪酬待遇可由用人单位与其协议确定。具体实施办法由市属高校、科研院所自主制定,且年薪工资、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由高校、科研院所单独分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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