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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确2016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薪金最高可涨14%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6-10-25    浏览次数:

2016年10月25日         每日甘肃网

 

原标题:甘肃明确2016年企业工资调控目标 薪金最高可涨14%


经省政府、人社部同意,甘肃省明确2016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10月21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该厅日前下发了《关于印发甘肃省2016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指导线调控目标的通知》,明确2016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增长调控目标为: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为14%,下线为4%。就是说,甘肃省2016年企业在岗职工工资最少可涨4%,最高可涨14%。据了解,该指导线为企业参照指导线而非强制执行。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措施,包括本年度企业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上线、下线。其中,下线是企业工资增长应达到的最低幅度,主要适用于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基准线指平均增长幅度;上线是企业工资增长允许达到的最高幅度,适用于经济效益有较快增长的企业。发布工资指导线并不是强制要求所有企业按照指导线的水平给职工增加工资,而是作为一种信号反映整个社会经济发展与劳动者工资增长的关系,具有引导和指导功能。


《通知》明确,根据2016年全省经济形势预测和2015年甘肃省经济状况分析,经测算2016年全省企业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确定为:增长基准线为8%,上线为14%,下线4%。企业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016年工资指导线适用于甘肃省城镇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团体。


《通知》还指出,经济效益增长较快的企业或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经济效益增长比较平稳的企业,在平均工资增长不超过劳动生产率增长的前提下,工资增长幅度可围绕基准线确定;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照下线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代表协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市州人社局要进一步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严格按照工资指导线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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