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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发布2018企业工资指导线 增长基准线为8%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8-07-17    浏览次数:

2018-07-17                         中国江西网


    原标题:今年企业工资咋涨 请看指导线


    7月1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设上线。同时规定,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


    ●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设上线


    据介绍,根据我省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不设上线。同时规定,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年度货币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上述工资指导线适用于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分配。


    与往年不同,2018年工资指导线对各类企业提出了新的适用要求。对全省国有企业(含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下同),应按照《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精神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要求,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经济效益,综合考虑劳动生产率提高和人工成本投入产出率、职工工资水平市场对标等情况,结合今年工资指导线,科学合理编制2018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后执行。


    对非国有企业,应依据工资指导线和劳动报酬增长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的要求,积极主动地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合理确定本企业2018年度工资总额和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对经济效益好转、上年度职工工资未增加的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可以补偿性地、较多地增加职工工资。


    ●加工资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等倾斜


    此外,记者了解到,加工资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工资分配激励约束机制,加强人工成本管控和全员业绩考核,强化工资分配与个人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合理拉开工资分配差距,调整不合理过高收入,切实做到考核科学合理、分配公平公正。


    企业内部分配应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统筹处理好资本、技术、专利、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关系,加强对岗位分红、项目收益分红、虚拟股票现金收益等激励形式的统筹管理,正确处理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关系,努力提高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岗位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的工资水平。(记者章娜、实习生黄宋宇、涂雨晴)


责任编辑: 刘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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