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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8月1日起医保异地就医无需当地盖章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8-08-02    浏览次数:

2018年08月02日                                潇湘晨报


作者:李柯夫 刘玮 高媛 


  从8月1日开始,湖南省异地就医不需要在就医地签字盖章了,异地转诊也不需要介绍信,不用去省医保局审批盖章。9月1日起,省本级参保人员生育津贴直接发到个人医保卡。


  7月31日,湖南省人社厅集中发布便民惠企七方面举措,其中多条涉及医保,还有的涉及养老、工伤、就业等方面。


  在市县、农村有医保,生了病到省城医院来看病,如何享受医保直接结算?生了病,异地转诊治疗,费用如何直接结算?省人社厅7月31日集中发布的便民惠企七方面举措中,有不少涉及异地就医。我们以此为例,梳理此次便民举措给我们带来了哪些便利。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减少手续和材料


  如果你有医保,在外地就医,想要直接进行医保结算,记住这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如果不先备案,那么在异地住院的医疗费用只能回参保地报销。


  在备案方面,省人社厅发布的举措就有几条涉及。


  如果你是转诊转院,原则上凭参保地经办机构确定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证明,即可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备案手续。8月1日起,不需要省医保局审批盖章,证明材料方面取消异地转诊介绍信。


  如果你是异地安置,应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户口本或身份证)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你是异地急诊,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经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后,方可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提交资料。


  8月1日起,本省异地就医人员备案登记时,取消限定备案期限的规定(不含异地转诊)。参保人员未提出变更要求或参保状况未变化时,备案长期有效。


  同时,即日起,取消就医地签字盖章程序。这包括就医地基层社区组织、就医地经办机构和相关协议医疗机构的签字盖章。


  在选定点医疗机构和持卡就医方面,湖南此前已经推出了便民举措(见制图)。


  下月起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医保卡


  “过去异地就医,除了要求提供住院发票、明细、病历等,对于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报账还要提供个人承诺书、单位证明等证明材料,群众反映证明材料多且繁琐。”省医保局局长吴开明介绍,8月1日起,省本级异地就医人员取消向就医地联网医院提交的纸质异地联网结算表;零星报账时取消就医地经办机构盖章;急诊大额医疗费用报账时取消个人承诺书和单位证明等2项证明材料。零星报账费用直接发放至本人医保卡。“仅要求个人在发票背后亲笔签名以及单位盖章即可”。


  根据省人社厅公布的举措,再过一个月,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还能受益于更多便民举措。9月1日起,获得特殊药品资格的参保人员待审期内就可以直接结算,不用个人先垫付;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医保卡上,精简新开办银行卡的环节;异地特殊病种门诊患者购药直接结算。


  10月1日起,逐步开通省本级医保卡在长沙城区以外的协议医疗机构、协议药店的刷卡支付功能。


  部分举措已经在实施,例如今年1月1日起扩大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联网医疗机构范围,6月1日起异地就医医保特殊门诊和生育保险费用逐步试点直接结算。7月2日起,省本级异地安置退休人员的医保个人账户资金,通过医保卡金融子账户功能,实现全国范围内的无障碍使用。


  哪些人可申请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异地安置人员:指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退休人员、在异地长期居住生活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和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且符合参保地规定的人员。


  (二)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异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三)异地急诊人员:指在统筹区外务工、出差、探亲、旅游等因急诊抢救需住院治疗的人员。


  10月1日起73件事可以网上办


  除了医保方面,省人社厅发布的举措还涉及养老、工伤等方面。


  即日起,一次审核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关键信息的人数在200人以上的省本级参保单位,可以预约上门审核。10月1日起,省本级失业人员申报领取失业保险金时,取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就业创业登记证、求职证明等3项证明材料,进行失业登记后凭个人身份证即可申领。同时,省本级参保单位和个人登录大厅,可以网上办理73项高频公共服务事项,包括省本级失业保险待遇核定情况查询。


  省内医保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记住十个字:先备案,选定点,持卡就医


  先备案


  分为五种情况: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凭安置地公安机关办理的有效居住证明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手续。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6个月以上的居住证明,学生需提供学生证或相关就读证明;


  (3)常驻异地工作参保人员需提供参保单位驻外工作证明;


  (4)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参保地经办机构确认具有转诊资格的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转院意见;


  (5)异地急诊人员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收治医院出具的病情介绍资料,包括门(急)诊病历、入院证明等。


  (在异地住院,如果没有办理备案,无法享受直接结算,需要回参保地报销。)


  8月1日起,取消就医地签字盖章程序。


  申请备案途径:智慧人社APP、智慧人社微信公众号、窗口备案、电话等。


  选定点


  已办理跨省异地就医备案的参保人员,可选择就医地已开通跨省异地就医联网协议医疗机构就医。跨省协议医疗机构名单可在全国社会保险网上查询系统查询。


  持卡就医


  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保卡是跨省异地就医办理住院登记唯一凭证,参保人员在外省进行跨省异地就医要持卡住院就医和医保费用结算。


【编辑:黄诗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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