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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2018年企业工资指导线 基准线为8%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8-08-03    浏览次数:

2018-8-3                            东南网


  东南网8月3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潘园园)记者2日从省人社厅获悉,2018年福建省企业工资指导线日前出炉,全省企业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基准线为8%,下线为3%。


  企业工资指导线制度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是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基本依据。其主要作用是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调节企业工资分配关系,加强企业内部人工成本管理,推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据了解,今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水平是根据国家和省对企业工资分配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综合考虑经济增长、劳动生产率、物价水平、企业承受能力、历年工资指导线水平、比较其他省(市、区)情况等相关因素确定的。


  问:是强制性要求企业涨工资吗?


  很多人想知道,公布工资指导线,是强制要求企业给员工涨工资吗?答案是否定的。


  省人社厅表示,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向企业发布的年度工资增长水平的建议,属于指导性信息,并不具备强制约束力,但工资指导线可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自身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提供参考依据。


  问:是要求所有企业给职工涨一样多的工资吗?


  省人社厅表示,事实上并非如此。根据企业经营情况和经济效益的不同,对企业给出了不同的职工工资增长指导意见。


  (一)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可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


  (二)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但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可以高于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但不宜超过工资指导线上线。


  (三)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可在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低于工资指导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其支付给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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