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人力资本管理专家 人力资本管理软件-HCM
网站导航

首页 > 资讯分享 > 人力资本数字新闻 > 北京:大学毕业生付房租 入职三年可用公积金

北京:大学毕业生付房租 入职三年可用公积金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9-08-15    浏览次数:

2019-08-15                        北京晚报


  记者昨天从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在一份《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归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明确了四类人群可以以租房为由办理公积金提取。


  第一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通过北京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登记备案租房的,可以按季以租金实际发生额为限提取住房公积金。


  第二类,中央国家机关派驻贫困地区参加脱贫攻坚工作的人员,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扶贫地房租。


  第三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的新就业大学生,可在入职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第四类,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生育了二孩的职工家庭,可在二孩出生后三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房租。


  符合条件的缴存职工只要携带相关证件即可申请办理提取。(记者赵莹莹)

+86 (021) 6660 0069
总部: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宝华城市晶典大厦4楼

版权所有©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沪ICP备12025008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269号

微信

顶部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专业积累
企业愿景
客户名录
加入我们
职业发展
员工留言
诚邀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管理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战略
定岗定编定薪
绩效激励体系
员工能力开发
人力资本管理
组织效能诊断
选拔招聘服务
人力资本软件
培训与发展
领导力
训练营
体验式学习
大脑引擎
精品课程
资讯分享
原创文章
读书笔记
人力资本数字新闻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