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特人力资本管理专家 人力资本管理软件-HCM
网站导航

首页 > 资讯分享 > 人力资本数字新闻 > 深圳:连续欠缴三个月公积金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深圳:连续欠缴三个月公积金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16-11-23    浏览次数:

2016-11-23                              新文化报


(原标题:连续欠缴三个月公积金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新文化讯(记者 李德庆)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缴存和提取业务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知》要求,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当按规定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所有应缴未缴、应缴少缴的单位,应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将差额补齐,对于仍不缴存的单位,将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加以处罚并进行媒体曝光。


深圳市从11月22日起,对应缴未缴、应缴少缴的单位,其所属职工不能进行住房公积金提取;对连续欠缴三个月及以上的职工,不予住房公积金贷款。


职工办理提取业务时,因特殊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到场的,可由他人代为办理。由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代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本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代办人与职工的关系证明(结婚证或同户籍户口簿)原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委托人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由委托人签署经公证的委托书;由职工所在单位代为办理的需提供:职工本人及单位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章的《缴存单位集中代办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承诺书》。

+86 (021) 6660 0069
总部: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宝华城市晶典大厦4楼

版权所有©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沪ICP备12025008号  沪公网安备 31010702001269号

微信

顶部
首页
关于我们
公司简介
专业积累
企业愿景
客户名录
加入我们
职业发展
员工留言
诚邀合作伙伴
友情链接
管理咨询服务
人力资源战略
定岗定编定薪
绩效激励体系
员工能力开发
人力资本管理
组织效能诊断
选拔招聘服务
人力资本软件
培训与发展
领导力
训练营
体验式学习
大脑引擎
精品课程
资讯分享
原创文章
读书笔记
人力资本数字新闻
在线留言
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