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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工作制: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明确严重违法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21-08-27    浏览次数:

2021-08-27                 掌上丽江 举报


“996”工作制违法吗?劳动者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单位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近日,人社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给出了答案。


员工拒绝“996”被解除劳动合同后获赔


基本案情


张某于2020年6月入职某快递公司,双方订立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月工资为8000元,工作时间执行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相关规定。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


2个月后,张某以工作时间严重超过法律规定上限为由拒绝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即以张某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张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简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人请求


请求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


处理结果


仲裁委员会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8000元(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委员会将案件情况通报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对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


“996”工作制被认定为无效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某快递公司能否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为确保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我国法律对延长工作时间的上限予以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制度,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违反法律规定的加班条款,均应认定为无效。


本案中,某快递公司规章制度中“工作时间为早9时至晚9时,每周工作6天”的内容,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张某拒绝违法超时加班安排,系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不能据此认定其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故仲裁委员会依法裁决某快递公司支付张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订立放弃加班费协议,能否主张加班费?


一家科技公司在员工新入职时,要求他们在劳动合同之外,再签一个自愿放弃加班费的协议,内容包括“我自愿申请加入公司奋斗者计划,放弃加班费。”在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要求支付加班费时,公司就拿出这条协议拒绝支付。这样的情况怎么办?


人社部和最高法发布的案例显示,仲裁委员会裁决,这笔加班费要支付给员工。


最高法民一庭法官李赛敏:本案中,这家公司利用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的主导地位,要求劳动者在其单方制定的格式条款上签字放弃加班费,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公平原则,侵害了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益。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实行包薪制,是否需要依法支付加班费?


小周于2020年7月入职一家汽车服务公司,月工资为4000元,含加班费。今年2月,小周因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认为即使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认定其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工资,汽车服务公司也未足额支付加班费,要求支付差额17000元,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小周申请,并就有关问题向汽车服务公司发出仲裁建议书。


最高法民一庭法官助理永明:虽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确定工资分配方式,但必须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包薪制表面上支付了劳动者正常工资和加班费,但如果劳动者加班时间较长,或者加班安排较多,极有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从而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所以这个案件传递的规则就是,用人单位不但要支付劳动者不低于最低标准的正常工资,同时要按照法律规定足额支付加班费。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增加工作任务,劳动者是否有权拒绝?


一家报刊公司未经协商,就将离职投递员的工作交给另一名投递员小李,因为工作量加倍,每天工作时间至少需延长4小时以上,小李拒绝,公司就依据员工奖惩制度,以小李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与他解除劳动合同。小李申请仲裁,请求裁决报刊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4000元,获得支持。


最高法民一庭法官李赛敏:我国劳动合同法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变更劳动合同,有利于保障用人单位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调整用工安排的权利。但要注意的是,变更劳动合同要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工作量、工作时间的变更直接影响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用人单位对此进行大幅调整,应与劳动者充分协商,而不应采取强迫或者变相强迫的方式,更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法律在支持用人单位依法行使管理职权的同时,也明确其必须履行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以及相应工作安排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否则既要承担违法后果,也不利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自身健康发展。


你每天的工作时长是多久?


遇到超时加班,你会怎么应对?


我们评论区讨论吧!


▌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中央广电总台中国之声、央视新闻等


▌整理编辑:王胤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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