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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202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发布 基准线为7.5% 下线为3%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21-11-23    浏览次数:

2021-11-23          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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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晚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市人社局日前印发《关于发布福州市202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通知》,我市2021年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基准线为7.5%,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下线为3%。


何为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这是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消费等情况,对年度企业职工工资平均增长幅度的预测,是开展工资分配宏观指导的一种方式。基准线是企业平均工资平均增长幅度,下线则是最低幅度。


与最低工资标准有所不同,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具有指导性,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企业可结合本单位的具体经济效益,以此为参考,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确定工资增长水平。


《通知》提出,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可围绕基准线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可在下线和基准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企业确因生产经营困难,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低于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其支付给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以企业职工基本月工资5000元为例,2021年最低每个月可涨工资为5000元乘以0.03即150元,上涨后每个月工资为5150元;如果按基准线7.5%计算即5000元乘以0.075即375元,上涨后每个月工资为5375元。


《通知》要求,企业要参照我市发布的工资增长指导线,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确定企业工资增长水平和工资分配方案,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企业订立的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应报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备案。


《通知》还要求,企业要综合运用我市发布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信息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合理确定和调整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消除岗位间不合理的收入差别,不断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同时,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指导线在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导向作用,努力提高其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力。


(全文共849字)


【来源:福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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