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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沪: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负政策 返还失业保险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20-02-04    浏览次数:

2020年02月04日                         澎湃新闻

 

  原标题:京沪出台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减负政策:返还失业保险、延缴社保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到了关键时刻,不少中小企业遭遇了生产经营困难。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了解到,为帮企业解决困难、减轻企业负担,作为两大直辖市的北京与上海分别出台了相关利好政策。


  北京新政提及,要帮助各类企业稳定生产经营。对于旅游、住宿、餐饮、影视剧院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上海市人社局发布4项企业减负新政,提出将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和实施培训费补贴,4项政策合计将为企业减负120余亿元。


  2月3日,上海市人社局公布4项企业减负措施,其中力度较大的是“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规定,从今年起将上海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2019年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顺延至2020年7月1日)。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本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上海的政策还包括“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具体内容为,2020年,上海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该项政策实施后,预计2020年将会有约14万家用人单位受益,减负约26亿元。


  此外,上海将对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向社保经办机构报备后,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个人权益记录,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上海还将对受疫情影响的市内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含在企业工作的劳务派遣人员)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平台企业(电商企业)以及新业态企业可参照执行。


  北京市也于2月3日发布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19条。其中不少政策涉及帮助企业稳定生产经营以及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


  如北京市提出,将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实施灵活用工政策,允许企业综合调剂使用年度内的休息日。


  北京市也提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解决困难企业融资方面,北京市提出,要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为相关企业做好续贷服务,努力做到应续尽续、能续快续。


  北京将启动线上续贷机制。采取适当下调贷款利率、增加信用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等措施,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于因受疫情影响在股票质押、公司债兑付、信息披露等方面遇到困难的企业,指导其用好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相关政策,通过适当展期、发新还旧和延期披露等方式,化解流动性危机,渡过难关。


  北京市还提出,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经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延迟缴费期间,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正常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不影响个人权益记录。


  此外,北京市还提出,将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疫情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此前一天,江苏省苏州市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10条政策意见。提出将加大金融支持方面,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稳定职工队伍方面,苏州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减轻企业负担政策重点聚焦房租、税费。苏州提出,将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苏州还提出,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企业,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


责任编辑: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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