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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积金2019年年报 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12.92亿元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20-03-27    浏览次数:

2020-03-27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摘要] 3月26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披露,2019年,深圳665.15万职工缴存公积金717.88亿元,提取公积金461.28亿元,深圳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14万笔、343.39亿元,支持职工购房413.71万平方米。


3月26日,深圳市政府发布《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报告披露,2019年,深圳665.15万职工缴存公积金717.88亿元,提取公积金461.28亿元,深圳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14万笔、343.39亿元,支持职工购房413.71万平方米。一年来,市住建局公积金中心通过大力支持租购并举、扩大贷款保障范围、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继续助力来深创业者实现安居梦想。


深圳公积金2019年年报: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12.92亿元


全文如下: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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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为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由市政府分管市领导担任管委会主任,现有委员21名,主要由职工代表、单位代表和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专家组成。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和调整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管理措施,并监督实施;拟订住房公积金的具体缴存比例;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归集、使用计划及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批住房公积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决算;审批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审批住房公积金呆坏账核销申请;审议住房公积金年度公报以及需要决策的其他事项等。


2019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情况的报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运行情况及2019年归集使用和财务收支计划》《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送审稿)》《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送审稿)》等议题。


(二)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为市政府直属、由市住房和建设局代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费自理事业单位,为深圳市法定机构试点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会计核算;内设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政策法规部、计划财务部、归集管理部、贷款管理部、审计稽核部、互联网应用发展部、信息管理部和事务受理部10个部门,下设福田管理部、宝安管理部和龙岗管理部3个管理部,从业人员239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19年,新开户单位(不含尚未缴存)32,826家,实缴单位178,273家,净增单位22,476家;新开户职工(不含尚未缴存,下同)115.83万人,实缴职工665.15万人,净增职工16.29万人;缴存额717.88亿元,同比增长12.73%。


深圳公积金2019年年报: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12.92亿元


截至2019年末,累计缴存总额3,830.1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07%;缴存余额1,855.2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6.05%。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7家,与上年持平。


(二)提取


2019年,提取额461.28亿元,同比增长13.90%;占当年缴存额的64.26%,比上年增加0.66个百分点。


深圳公积金2019年年报: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12.92亿元


截至2019年末,累计提取总额1,974.86亿元,比上年末增长30.48%。


(三)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9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9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14万笔、343.3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65%、35.41%。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88.16亿元。


截至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4.81万笔、1,512.92亿元,贷款余额1,211.61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长26.11%、29.36%、26.69%。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5.31%,比上年增加5.4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10家,与上年相同。


深圳公积金2019年年报: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512.92亿元


(四)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648.9亿元。其中,活期存款43.29亿元(普通活期存款0.01亿元,协定存款43.28亿元),1年以上定期605.61亿元。


(五)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5.31%,比上年末增加5.4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617,227.55万元,同比增长19.65%。其中,存款利息264,197.9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53,029.09万元,其他收入0.55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96,165.5万元,同比增长19.18%。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263,349.66万元,归集手续费14,628.68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8,048.52万元,其他支出138.64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321,062.04万元,同比增长20.08%。增值收益率1.85%,比上年增加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192,637.23万元,计提管理费用11,985.75万元,计提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16,439.06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1,985.75万元。上缴财政2018年度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96,876.53万元。


截至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05,892.52万元。累计提取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512,716.05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1,099.29万元,同比增长11.13%。其中,人员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年金等人员经费4,992.27万元,公用经费248.73万元,办公场所租金、物业管理费、电费、业务开展经费以及行政执法经费等专项经费5,858.29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561.61万元,逾期率0.05‰。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0%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192,637.23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905,892.52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7.4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06%。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4.43%、2.51%和12.73%。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40%,国有企业占2.34%,城镇集体企业占0.46%,外商投资企业占6.8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77.4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15%,其他占8.38%。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86%,国有企业占12.01%,城镇集体企业占1.09%,外商投资企业占21.5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9.2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27%,其他占10.03%。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7%,国有企业占7.65%,城镇集体企业占0.84%,外商投资企业占23.74%,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7.00%,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3%,其他占6.57%。


(二)提取业务


2019年,256.88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461.28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89.3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0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26.83%,租赁住房占36.41%,其他住房消费占14.02%);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0.69%(离休和退休提取占4.9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03%,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16%,其他非住房消费占5.54%)。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413.71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8.43%,比上年末增加1.0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1,058,343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78.76%,90~144(含)平方米占19.45%,144平方米以上占1.79%。


职工贷款笔数中,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占52.27%,存量商品房贷款占26.74%,新建商品房贷款占15.52%,保障性住房贷款占5.47%。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8.2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1.6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28.86%,30岁~40岁(含)占57.12%,40岁~50岁(含)占12.52%,50岁以上占1.50%;首次申请贷款占94.53%,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5.47%。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425笔、30,280万元。截至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67,408.3万元,异地贷款余额65,847.12万元。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05.22%,比上年增加8.92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归集银行变更情况


2018年末,我市完成新一轮归集银行的公开招标工作,并于2019年1月正式进入新一轮合作期。7家归集银行分别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其中,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为新增归集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不再担任我市住房公积金归集银行。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提取政策调整情况。


2019年11月1日,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正式实施。新规对住房公积金提取部分申请条件和材料等事项进行调整:将购房提取的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职工申请提取时间间隔由两年以内改为三年以内;明确商品住房(住宅类)的范围;调整了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销户提取的材料。


2.贷款政策调整情况。


2019年11月1日,经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正式实施。新规对贷款部分事项进行明确:部分限制交易类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明确规定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尚未清偿,因城市更新、棚户区改造等原因需要拆迁抵押住房并注销抵押权的,公积金中心在抵押人或第三人重新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应当予以协助。此外,对于因城市更新和棚户区改造等涉及回迁住房新购面积的,职工在按新要求提供足额担保的前提下,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三)当年服务优化情况


1.“互联网+公积金服务”再度全面升级。


一是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新接入工商银行自助终端、支付宝城市服务两个重要渠道。通过与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合作,首次在全市推出了STM机跨行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功能,职工凭身份证,即可在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STM机上签订自助办理服务协议、关联联名卡、办理租房提取等4类提取业务、查询住房公积金账户信息等,使用其他银行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的职工亦可办理;在支付宝城市服务新增租房、退休销户等4项自助提取业务功能,并对支付宝刷脸认证后查询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信息、联名卡关联以及修改密码等服务功能进行优化升级。二是持续增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服务能力,通过简化业务流程,打通数据共享,实现更多业务的首次线上办理。在“粤省事”微信平台新增零额销户、对冲还贷等7项业务自助办理功能,并优化登录方式,实现非居民身份证开户人员的密码登录;在“i深圳”App新增4项提取、5项贷后变更等业务功能,实现9项“无感申办”服务。


2.全面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开展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迁云单点登录改造,实现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与中心网站在线办理入口信息关联绑定、交互跳转等功能,提升“一网通办”能力;完成中心首批渠道(柜面、热线、i深圳、粤省事)接入深圳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工作,推动形成与职工的良性监督、互动机制;落实“红黑名单”信息查询接口改造工作,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3.坚持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


一是精简业务办理材料。通过全省婚姻数据信息共享,可联网获取广东省婚姻信息以及本市户口信息,取消了省内结婚证和本市户口薄等证明材料。此外,优化全市跨行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业务流程,取消了职工办理存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需提交的二手房评估报告、户口本等证明资料,进一步提升业务办理效率。二是缩短业务办理时限。对降低缴存比例、缓缴两项业务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办理时限由8个工作日缩减为1个工作日,助力困难企业渡过难关。三是拓宽业务受理渠道。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直连版上线后,异地转移业务由仅限管理部办理扩展为可预约到全市所有的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办理,进一步提升了服务便利性。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9年,中心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系统安全平稳运行,同时推进“双贯标”、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直连、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等项目建设,持续推动业务创新。


1.“双贯标”通过验收,住房公积金管理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双贯标”工作的要求,中心扎实开展贯彻住房公积金基础数据标准和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工作,实现了中心数据标准与行业标准的对标和统一,资金结算通过全国统一结算平台进行,达到“实时结算,秒级到账”,并顺利通过部省联合验收。


2.加强数据和信息共享,提升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效率。


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按期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数据平台,完成业务系统与全国异地转移接续平台的直连,通过数据共享和交换,实现全国数据集中和中心有关业务的系统自动化处理。此外,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作要求,接入粤港澳大湾区信息共享平台,实现全省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查询,为后续中心简化业务办理流程,完善风险防控措施奠定基础。


3.全面强化信息安全管理,保障住房公积金系统正常服务。


做好业务系统的日常生产运行维护工作,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已连续4年通过三级等级保护测评。


(五)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9年本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执法案件立案28,545件,结案12,388件,为12,000多名投诉职工追缴了住房公积金;申请强制执行案件5,742件,切实维护了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六)当年所获荣誉情况


1.2019年5月,中心团支部被授予2018年度深圳市住房和建设系统“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2.2019年11月,中心编著的《深圳住房公积金创新与实践》一书,在由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社会科学联合会共同承办的深圳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奖活动中荣获优秀学术著作三等奖。


3.2019年12月,在由市网信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深圳报业集团指导,由市互联网行业联合会、网络媒体协会、自媒体协会主办,深圳舆情研究院、深圳新闻网承办的“‘圳能量’2019网络盛典”活动中,中心荣获“深圳年度公共服务口碑奖”之“最受群众欢迎奖”;中心微信公众号荣获“深圳年度优秀政务·服务新媒体”。


4.2019年12月,在由南方都市报社主办的“‘民生幸福深圳标杆’第七届南都街坊口碑榜点赞礼”活动中,中心“五位一体自助办理,住房公积金办理更便民”民生实事案例,荣获第七届南都街坊口碑榜点赞礼“民生实事十大金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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