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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创业带头人所创办的实体可享社保补贴扶持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20-08-12    浏览次数:

2020-8-12                  金投网


日前,沈阳市印发《创业带头人管理办法》,创业带头人所创办的实体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扶持。


申请享受社保补贴政策时,创业实体的法人代表必须是沈阳市认定的创业带头人;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需取得合法经营手续5年以内(包括5年);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与招用的就业人员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创业实体处于正常经营状态。


政策规定,对创业带头人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员工在补贴年度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企业承担部分给予全额补贴。


补贴期限方面,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年度补贴制度,新吸纳(与之首次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登记失业人员,自社保缴纳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补贴;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人员10人以上(含10人)的,或每年新吸纳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5人以上(含5人)的企业,自社保缴纳之日起给予最长不超过24个月的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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