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20 北京日报客户端
11月19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就业扶贫实施有关工作情况和主要成效,并答记者问。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李忠介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会同各地区、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力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截至10月底,全国外出务工贫困劳动力2973万人,是去年外出务工总数的108.9%。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拓宽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政策、优化就业服务、加强技能培训等四个方面。
一是拓宽就业渠道。围绕外出务工和就地就近就业两大方向,探索形成有组织劳务输出、发展扶贫车间、产业项目吸纳、创业带动就业四条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增收。
二是完善就业政策。形成覆盖用人单位、服务主体和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各个渠道的精准帮扶政策体系,运用资金补贴、税费减免、金融支持,鼓励企业吸纳、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开发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提供坚实政策保障。
三是优化就业服务。做到三个坚持。坚持精准服务,对贫困劳动力开展一对一帮扶;坚持持续服务,持续向贫困劳动力送岗位、送政策、送服务;坚持稳岗服务,帮助贫困劳动力稳在企业、稳在当地。
四是加强技能培训。开展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确保贫困劳动力应培尽培。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支持贫困劳动力免费培训、线上培训,支持中小微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开展以工代训。开展技能脱贫千校行动,支持贫困家庭子女免费上技工院校。
经过5年的努力,就业扶贫成效显著。一是助力全面脱贫。9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得到了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支持,三分之二以上主要靠外出务工和产业脱贫。二是推动产业发展。累计建设扶贫车间32688个,培育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41万多人,创办领办各类经营主体21.4万个,既促进贫困劳动力家门口就业,也为乡村地区产业长远发展筑牢了根基。三是构建帮扶体系。形成了针对乡村地区就业困难群体的帮扶体系。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家门口就业43.7万人;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406万贫困人口增收;开发保洁、保安、造林绿化、助残、托幼等各类公益性岗位安置496.3万贫困人口。
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14029元,比上年增长6.7%,增速比2021年回落3.0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4.6%;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5237元,比上年增长3.7%,回落5.2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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