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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亚数控: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

来源:伯特管理咨询公司    发布时间:2020-12-01    浏览次数:

2020年12月01日                   中证网


原标题: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8年9月12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预案》。截至2019年4月8日,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成,累计回购本公司股份107.81万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公司于2019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19年11月5日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107.81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批股票于2020年11月30日解锁,现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情况和锁定期


  2019年11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11月28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107.8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共计持有公司股份172.496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80%(在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内,公司实施了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持有股数进行了相应调整)。


  依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除锁定,锁定期最长24个月,第一批解锁期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12个月,即解锁日为2020年11月30日,解锁股份数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总数的50%,即86.248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0%,解锁条件为以2016-2018年营业收入均值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2%,且员工个人绩效经公司人力资源部组织评价后达到考核期设定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第一批股票解锁条件达成。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满后的后续安排


  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批股票锁定期届满,但尚在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2019年11月5日至2022年11月4日)。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变更和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计算。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无法在存续期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自行终止。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2月1日


+86 (021) 6660 0069
总部:上海市普陀区安远路518号宝华城市晶典大厦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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