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1-18 华商网
[摘要]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由2015年的17395元,增长到2019年的24666元,增长41.8%。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数据显示,“十三五”以来,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定增长,由2015年的17395元,增长到2019年的24666元,增长41.8%。
“十三五”以来,我省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出台了一系列保就业、促增收、惠民生的政策措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的17395元,增长到2019年的24666元,增长41.8%,年均增长9.1%。其中,城镇居民由2015年的26420元,增长到2019年的36098元,增长36.6%,年均增长8.1%。农村居民由2015年的8689元,增长到2019年的12326元,增长41.9%,年均增长9.1%。
陕西城乡居民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收入结构不断优化,增收渠道持续拓宽。工资性收入稳步增长,稳就业保民生工作不断发力,最低工资标准持续上调,企业工资增长机制逐步健全,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累计增长39.6%,年均增长8.7%,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51.9%,是拉动居民增收最主要动力。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壮大,人均经营净收入累计增长28.6%,年均增长6.5%。人居环境日益改善,住房租赁价格不断提高,投资渠道多元化,人均财产净收入累计增长23.6%,年均增长5.4%。民生政策落地见效,城乡低保、社保、离退休金等逐年提高,社会保障更加有力,政策兜底能力增强,人均转移净收入增长最快,累计增长60.3%,年均增长12.5%,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贡献率达34.2%,是拉动居民增收的第二大动力。
“十三五”以来,陕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增速一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全体居民收入位次稳中有进,从2015年的第21位逐步提高至2019年的第19位。 华商报记者 毛蜜娜
来源:华商网-华商报 编辑:田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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